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政策

残疾人就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来说,就业优惠政策,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如果按规定超额完成接纳残疾人就业的,国家对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对于残疾人本身就业,一般是***应当***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保障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前景?
1.沟通问题
语言沟通是从事任何工作不可或缺的主要交流方式,语言交流障碍直接导致社会对听力残疾人毕业生特点、潜能的认知不足。用人单位安置一名听力残疾人,就要为其配备一名专职或***的手语翻译,在管理及工作岗位的安排上也要有特殊考虑,成本较使用健全人大很多。所以,即使很多单位有用人需求,但由于与残疾人沟通交流困难、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而没有聘用残疾人。
2.就业歧视问题
能否正确认识残疾人是衡量社会文明和教育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社会上还有相当多的单位不愿意接收残疾人大学毕业生,认为招收残疾人有损单位形象;也有单位认为招收残疾人会增加单位负担,虽然***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但感觉投入太大,宁愿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者“白养”。
3.自我定位不准
大部分残疾人大学生希望得到一份稳定、专业对口、工资待遇好的理想工作,期望值很高,对社会大环境了解不够,不切合实际,对自身条件和就业环境缺乏准确定位,不肯低就。
4.專业缺乏竞争力
残疾人自身素质、所学专业、技能不能与社会有效衔接。残疾人教育的专业、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之间还有差距。残疾人大学生人才培养质量还有待提高。毕业实习、毕业设计与求职时间有冲突。企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还没有真正形成。就业观念的引导和教育力度不足,缺少针对性强的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指导教材。
残疾人创业国家有什么优惠?
残疾人创业是有享受优惠的,比如在纳税等方面中,比如说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减免税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残疾人属于社会中的弱式群体,所以国家在残疾人的就业创业上给出了很多优惠政策。 残疾人创办经济实体和社会组织时,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便利的条件,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功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可以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 ***性并且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应当按照民用标准收取 而不能用工业和商用标准收费。 残疾人创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的购买如果有困难,都可以申请小额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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